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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,妊娠期应用中药的禁忌,从药物的性能来说,主要是忌活血破气、滑利攻下、芳香渗透、大热有毒之品。
是有毒之品。如水银、朱砂之类,有直接伤胎、腐胎的作用,当严禁使用。
第二是滑利攻下类。如滑石、冬葵子、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薏苡根、巴豆、牵牛子、木通等。此类药物多具通利小便、泻下通腑的作用,但有伤阴耗气之弊。阴伤则胎失所养,气耗则胎失固摄,胎儿易下坠。
第三是大辛大热类。如附子、肉桂;川乌、草乌等,这些药物辛热而燥,辛热走窜迫血妄行,燥能伤津,对胎儿不利,且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,有堕胎之弊。
第四是芳香渗透类。如麝香、草果、丁香、降香等,多辛温香燥,有疏通气机的作用。气行则血行,以致迫胎外出。
第五是活血破气类。如桃仁、红花、三棱、莪术、泽兰、苏木、刘寄奴、益母草、牛膝、水蛭、虻虫、乳香、没药等。因“血活”可使血液循环加速,“追血随气行”,气乱则无力固胎。许多人认为中药是安全的,其实这是误解,许多中药的机制并没有被完全搞清楚,再加上中药成分复杂,是否对孕妇有影响,尚未清楚,所以在应用中药治疗白癜风时,特别是一些具有多种成分的中成药时,应首先明确其成分,然后看这些成分是否对孕妇和胎儿有影响,不能盲目使用。
孕妇怀孕后,由于母体的变化及胎儿影响,其代谢与正常人有所不同,同一药物此时对人体的影响也不尽相同,所以在使用药物时,要严格掌握,尽量减少对母子的损害,保证母子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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